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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紫气东来·幸福启航”希望工程助学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3-13   作者:    点击:

关于开展“紫气东来·幸福启航”希望工程助学活动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紫气东来·幸福启航”希望工程助学金实施方案》相关要求,现对我校正式学籍的家庭贫困且品学兼优的全日制本科生范围内开展“紫气东来·幸福启航”希望工程助学评选活动。具体要求如下:

一、资助标准:一等助学金5000元/人,二等助学金4000元/人,三等助学金3000元/人;共计47.5万元。

二、资助名额

2024年春季紫气东来助学金分配名额
学院 一等 二等 三等 合计
傅山学院 1 1 2 4
第一临床学院 7 11 10 28
第二临床学院 6 11 10 27
第三临床学院 6 10 9 25
第四临床学院 0 1 1 2
中药与食品工程学院 3 4 4 11
护理学院 5 8 7 20
健康服务与管理学院 1 2 3 6
合计 29 48 46 123

三、资助条件:

1、基本资助条件:

(1)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及大学生行为准则,无违法违纪行为;

(2)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遵守社会公德;积极向上,诚实守信,勤俭节约,乐于助人,勇于奉献;

(3)家庭经济困难,不能或不足以支付全部或部分学费及生活费;

(4)全日制在校本科生(五年制二、三、四年级,四年制二、三年级);

(5)当年未曾获得其他公益组织资助过的学生。

2、优先资助的条件:

在符合以上条件基础上,

(1)曾受希望工程资助过的学生优先;曾在山西青基会援建的希望小学就读过的学生优先;

(2)孤残学生、烈士子女、军属子女、单亲(父母一方已故或离异非监护人一方不承担抚养费,且未重组家庭的)、家庭成员长期患重病、以及家庭遭遇自然灾害或突发事件等特殊情况的学生优先;

(3)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学生优先;

(4)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政策的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优先;

(5)荣获国家级、省级赛事活动并取得名次者优先;在国家级、省级核心刊物发表文章者优先;

(6)积极参加国家级、省级志愿服务活动者优先;

(7)荣获省、校优秀党员、团员、团干部优先;

(8)在校级学生组织担任主要职务者优先。

3、评定等级条件:

在符合以上基础上,

一等助学金:理想信念坚定,学习成绩突出,具有高度的奉献精神,学习成绩排名与综合测评成绩排名均位于班级前20%,学习期间必修成绩均达到70分(含)以上,且无任何挂科现象;

二等助学金:理想信念坚定,学习刻苦,勤于钻研,热心服务青年,学习成绩排名与综合测评成绩排名均位于班级前30%,学习期间必修成绩均达到70分(含)以上,且无任何挂科现象;

三等助学金:理想信念坚定,学习态度端正,勤奋刻苦,学习成绩排名与综合测评成绩排名均位于班级前40%,学习期间必修成绩均达到70分(含)以上,且无任何挂科现象;

4、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资助:

(1)经审查,有弄虚作假行为的;

(2)私自在校外租房居住者;

(3)因学业成绩不合格而留级或跟班试读者;

(4)因违法、违规、违纪受处分和留级或跟班试读者;

(5)借读生或具有该校学籍而在外校借读或因任何原因休学者;

(6)经调查,将所得助学金用于挥霍、不良浪费者;

(7)其它原因有必要终止的。

发生以上情况将取消受助资格,如助学金已发放的将令其退还山西青基会。

四、受助生产生的程序

1、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自愿向学校申请,并填写《“紫气东来·幸福启航”希望工程助学活动申请表》(见附件1)和学生本人书面申请,同时提交身份证复印件、学生证复印件、成绩单银行卡复印件(正反面)、建档立卡证明(扶贫手册、贫困户登记卡等证明材料复印件或照片)等其他个人申报材料。

2、各学院进行初步审核,遴选出本院拟资助的学生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模板见附件2),公示期不得少于3天。

3、公示无异议后,学院将填写好的一式三份个人申报材料和《“紫气东来·幸福启航”希望工程助学活动受助学生名单公示》(附件2)《“紫气东来·幸福启航”希望工程助学活动汇总表》(附件3)《学生银行卡信息表》(附件4)、《学生信息导入模板》(附件6)纸质版和电子版等相关材料上报学生处。

4、学生处负责审核,并将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在学校网站公示,公示期不低于5天。

5、学校将公示无异议学生所填写的《申请表》签署意见后,附其他个人申报材料及《“紫气东来·幸福启航”希望工程助学活动受助学生名单公示》、《“紫气东来·幸福启航”希望工程助学活动汇总表》、《学生银行卡信息表》、《学生信息导入模板》一并上报山西青基会。

6、山西青基会和山西昆烟公司对上报的申请人进行最终审核。

7、审批结果由山西青基会通知学校。

五、助学金发放

山西青基会将在资助项目完成审核后,以直通车方式集中划拨助学金。学生收到助学金后,各学院组织受助学生填写《“紫气东来·幸福启航”希望工程助学金领取签名册》(附件5)后上报山西青基会。

六、上报材料要求

所有个人材料(包括附件1)按序分成三份打包,附件2、3、4同时提供电子版和纸质版,附件6提供电子版,于3月28日之前以学院为单位统一上报学生处217室。电话:3179967。

附件

1、《“紫气东来·幸福启航”希望工程助学活动申请表》

2、《“紫气东来·幸福启航”希望工程助学活动受助学生名单公示》

3、《“紫气东来·幸福启航”希望工程助学活动汇总表》

4、《学生银行卡信息表》

5、《学生信息导入模板》


学生处

2024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