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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5年下半年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入党积极分子人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10-20   作者:白珺    点击:

关于做好 2025 年下半年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入党积极分子人选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团委(团总支、团支部):

  共青团组织积极向党组织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以下简称“推优”),是党赋予共青团组织的一项光荣任务,也是“党建带团建”的重要体现。深入开展“推优”工作,加强对广大团员青年的思想教育,可以激发广大团员青年的政治热情,增强共青团组织的吸引力和凝聚力,实现党的优良传统在新形势下的持续发扬。为做好2025年下半年“推优”工作,现将有关内容通知如下:

一、推荐条件及推荐程序

  根据《共青团推优入党工作实施办法(试行)》(青中办〔2019〕9号)、《关于加强和规范发展党员工作的实施12意见》(晋中医党办〔2016〕5号)的文件要求,推优工作要坚持“自下而上,集体决定、党团衔接”的推荐原则,推荐在政治、思想、学习、工作和生活等各方面,表现突出、处处发挥先锋模范带头作用的优秀团员。具体推荐条件、推荐工作程序请参照《共青团推优入党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关于加强和规范发展党员工作的实施意见》和《山西中医药大学关于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的实施办法(试行)》执行。

二、推荐名额

  各学院团委按照本单位年满18周岁递交过入党申请书(未进行“推优”)人数的18%左右进行推荐。

三、推荐要求

  各学院团委要充分意识到培养团员和推优入党工作的重要性,立足于教育和引导团员青年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使他们努力成长为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合格建设者和接班人,在坚持选拔推荐标准的基础上确保推荐人选的质量。要求志愿汇总信用时数≥10小时。推优材料(含推荐对象名单汇总表、成绩单、信用时数截图、学院公示)请于10月31日前报送至校团委(大学生活动中心221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