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部门:
根据《山西中医学院学生违纪处分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决定撤销王康杰等三名同学的纪律处分。
王康杰,男,22岁,山西长治人,系2011级中医1班学生,在2014-2015学年第一学期《西医内科学》课程考试中拿小纸条作弊,受留校察看一年的处分。
王金鹏,男,25岁,天津红桥人,李坤,男,24岁,山西大同人,二人系2011级医学英语班学生,在2013-2014学年第二学期期末《生理学》课程考试中互相传递答案作弊,受留校察看一年的处分。
以上三名同学处分时间均已满一年,在受处分期间能够深刻认识到自己的错误,思想上积极要求进步,并在学习、工作、生活等各方面严格要求自己,综合表现较以往有明显进步,且未再有违纪行为。经过本人申请,班委、各二级学院考察,学生处审核符合《山西中医学院学生违纪处分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经6月20日校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予以撤销。
山西中医学院
2016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