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答辩组织
1.论文评语及答辩评审:
第1组 张朔生(组长) 秦楠 郭丽丽 杨智超
第2组 王颖莉(组长) 李睿 王晓敏 张丽丽
第3组 杜俊民(组长) 白莉 毛文英 孟祥龙
2.答辩秘书:孟喆(第1组)、李龙(第2组)、任婧(第3组)
3.学生分组:
(第1组)
答辩人员:周海婷、曹建涵、、吴海波、秦玲玲、吴武君、胡涛、崔云倩、周真真、王少鹏、赵佳、张前勇、郑雅琴、魏晓敏、刘蕊、隽春景
(第2组)
答辩人员:周梦蝶、苏晓辉、郝鑫杰、屈艳尼、黄晓娟、宋鑫源、党利颖、李通芳、聂志勇、皮丽丽、张郭慧、张瑶、姜振北、梁小芹、凌长京
(第3组)
答辩人员:侯婷婷、牛思琪、魏贯宇、廖龙飞、贺陈艳、梁松、罗浩、陈志芯、宋雅玲、谢飞、邓雪琪、牛珠珠、孔苗苗、郑竹宏、周毅、张发祥
二、答辩方式与安排
1.学生穿正装、答辩一律采取口头答辩方式。采用统一PPT格式(见云盘)。
2.每个学生的答辩时间控制在20分钟左右。学生自行陈述应不超过10分钟,其余为教师提问和学生回答问题时间。
3.答辩顺序由各答辩小组自行确定并通知学生。
三、答辩时间与地点
1.学院答辩时间确定为6月7日。对第一轮未通过答辩的,第二轮答辩安排在9月9日进行。对个别因已就业等特殊原因需单独安排的,由各答辩小组视情况做出具体处理。
2.6月1日至6月7日,各设计(论文)答辩组成员完成组内所有学生的设计(论文)的初审,给出论文成绩。
3. 地点:合剂书院甲座
四、毕业设计(论文)评定
1.毕业设计(论文)成绩评定
指导教师根据《山西中医学院制药与食品工程学院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对所指导设计(论文)进行审阅,写出评语。
评分标准:毕业设计(论文)综合考评包括工作表现考评、毕业设计(论文)完成情况考评和设计(论文)答辩考评三部分,满分为100分。其中工作表现考评占10%(即满分为10分);毕业设计(论文)完成情况考评占50%(即满分为50分);设计(论文)答辩占40%(即满分为40分)。三部分成绩有一项达不到该部分满分的60%的,总成绩一律视为不及格。
毕业设计(论文)成绩分为优秀、优良、合格及不合格四个等级。
(1)优秀(85分以上):毕业设计(论文)格式规范、内容完整、概念清楚、论述详尽、计算正确、层次分明;设计(论文)工作有一定难度、工作量大;所采用的方法技术含量高,设计(论文)反应学生独立工作能力强,工作态度认真;答辩时能熟练地、正确地回答问题,逻辑性强,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
(2)良好(75分~85分):能较好地运用所学专业知识和技能,较好地联系工作实际,分析问题比较正确全面,能提出解决问题的意见;答辩时能正确回答问题,基本正确。
(3)合格(60分~74分):毕业设计(论文)内容基本完整、论述及计算无原则性错误、设计(论文)格式基本规范;有一定的独立工作能力,工作表现较好;答辩时能回答所提出的问题,且基本正确。
(4)不合格(60分以下):毕业设计(论文)中有较大原则性错误,书写不够规范;答辩时逻辑混乱、概念不清。成绩评定为“优”的设计(论文)原则上应不超过论文总数的15%。
论文成绩评定为不及格的,允许学生对设计(论文)修改并再次申请答辩,以上工作必须在首次答辩结束后一周内完成,否则将推迟至来年参加2016届毕业设计(论文)答辩。
2.优秀设计(论文)评定
院级优秀设计(论文)的评选,由答辩小组按本组设计(论文)总数的10%推荐,由学院学术委员会最终审定。由学院对院级优秀设计(论文)作者颁发荣誉证书。
五、对学生的要求
1.所有有资格参加毕业设计(论文)答辩的学生必须在5月27日前提交已完成的全部毕业套表。逾期不交不安排答辩。
2.学生参加答辩时,上交双面打印的毕业设计(论文)2份。
3.学生应根据答辩小组确定的答辩时间到指定教室参加答辩。因特殊原因不能在规定的答辩时间参加答辩的,须事先得到答辩小组批准,并确定好答辩时间;凡不能在规定或约定时间内参加答辩的,将不能获得相应学分。
4.答辩后的设计(论文)定稿必须符合学院关于毕业设计(论文)规范的要求。按要求装订后交给实习秘书一份由学院存档,装订好的用于存档的该份设计(论文)要在6月15日前上交,同时将设计(论文)电子版上传360云盘(用户名:18234120718;密码976431)。
六、对答辩小组的要求
1.答辩小组成员要在答辩前认真审读设计(论文)全文,给出设计(论文)初审成绩,准备意见,参与答辩和成绩评定。
2.各答辩小组确定答辩时间段必须是答辩小组全体成员都能到场的时间。一经确定,所有答辩小组成员必须确保到场参加。
3.各答辩小组记录员要认真做好答辩记录。答辩结束后,答辩小组要填写答辩小组意见,给出设计(论文)最终成绩(百分制或四级制)并签名。
4.答辩、成绩评定和优秀论文评选都要充分体现客观、公平、公正的原则。
5、毕业设计(论文)成绩务必于6月15日之前录入。
制药与食品工程学院
2016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