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部门、各附属医院:
为做好2015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以下简称项目)申请和2014年应结题项目结题等工作,进一步提高我校的项目获资助率和完成质量,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请
(一)组织动员
各部门和各附属医院要高度重视项目申请工作,积极组织,认真准备,在总结历年申报工作经验的基础上,深入挖掘本单位潜力,最大限度利用现有优势和基础做好项目申请的组织动员工作,确保取得实效。
(一)各部门和各附属医院应及时组织项目申请工作,结合本单位科研方向及发展情况,详细部署项目申请工作,高效率和高质量地完成2015年度项目申请工作。
(二)要求符合项目申请条件、具有副高级以上(含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和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师和科研人员申请项目;鼓励青年教师积极申请青年科学基金项目。
(三)获得2011年校级基础与临床研究计划资助的项目研究组、2014年校级博士科研启动基金资助的项目负责人,以及获得校级创新团队(A级、B级、C级)支持计划资助的创新团队须至少申报1项项目。
(四)为实现学校项目申请资源的可持续性,减少高级职称人员限项制约,各二级学院、各附属医院应合理组织科研团队,做好资源整合工作,在保证项目申请团队质量的前提下,避免高级职称人员参与多项项目申请。
(五)2014年未获资助的项目申请人,应认真研究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不予资助的反馈意见,找出未获资助的原因,进一步修改完善申请书。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规定,申请面上项目连续2年(2013年和2014年)未获资助,暂停1年(2015年)申请。
二、时间进度安排
第一阶段:(2014年12月8日-12月19日)申报动员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网站将于元旦前发布2015年度项目申请指南,请各二级学院、附属医院及申报人员届时浏览查看。各部门要引导科研人员精心筹划、认真准备、充分论证,组织相关领域专家、基金项目获得者举行专题讲座,分析学科前沿,传授申请经验,动员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积极申报。
2015年度项目申请有如下变化:
1.在线申请:
自2015年起,各类型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书》一律采用在线方式撰写。申请人应认真阅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2015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相关类型项目及资金管理办法,于2015年1月15日后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以下简称ISIS系统;没有系统账号的申请人请向科技与国际合作处申请开户),按照各类型项目的撰写提纲及相关要求撰写申请书。
2.增加间接经费
自2015年起,各类项目申请经费分为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两部分,其中,直接费用包括设备费、材料费、测试化验加工费、燃料动力费、差旅费、会议费、国际合作与交流费、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劳务费、专家咨询费、其他支出;间接费用是指依托单位在组织实施项目过程中发生的无法在直接费用中列支的相关费用,主要包括依托单位为项目研究提供的现有仪器设备及房屋,水、电、气、暖消耗,有关管理费用的补助支出,以及绩效支出等。《指南》所列资助强度为直接费用与间接费用之和。申请人只需填报直接费用部分,间接费用及项目申请经费在申请书中自动生成。
第二阶段(2014年12月20日-2015年3月8日):各二级学院、附属医院初审,组织同行评议,申请者修改完善申请书
(一)项目申请人向所在部门提交申请书初稿,由各部门组织初审,尤其注意对项目组的高级职称人员进行超项检查。各部门组织专家从选题、立项依据、研究内容、研究方案、前期基础等方面对项目申请书进行同行评议,协助其凝练关键科学问题,对项目关键技术问题、创新点、研究路线等进行把关,提出具体修改意见。
(二)项目申请人根据各自单位反馈的评审意见和形式审查结果进一步修改完善申请书,在修改时尽量避免错别字并保持文本格式规范整洁。
第三阶段(2015年3月9日-2015年3月17日):校级形式审查,报送申请书
(一)3月9日,各部门应在本日16:00前提交本单位电子申请书及电子化的附件材料。为了保证项目的初审通过率,科技与国际合作处要对全校的项目申请书进行形式和内容审查,该项工作将耗费大量时间,请各部门和各位申请人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节点提交申请书,逾期将不予接受。
(二)3月10日-11日,科技与国际合作处对项目申请书进行形式、超项和内容审查,并将需要修改的项目通知各部门返修。
(三)3月12日-13日,项目申请人修改申请书,此阶段修改时,申请人不得自行更换或新增项目组具有副高以上职称的人员。
(四)3月14日-15日,项目申请人在线提交最终版本申请书和电子化的附件材料,科技与国际合作处最终在线审核,并通知各部门打印申请书纸质材料一式1份(双面打印)。
(五)3月16日,各部门应在本日16:00前统一报送纸质申请书原件(一式一份)及要求报送的纸质附件材料,并填报《关于报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函》及申请项目清单,逾期不予接受。
(四)3月17日,科技与国际合作处对申请材料进行逐项确认并在线提交,对纸质申请材料审核盖章,制作全校的项目申请清单和公函,并报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
二、项目结题
各部门通知项目负责人认真阅读《条例》和相关类型项目及资金管理办法,根据项目的完成情况,实事求是地撰写《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结题报告》(以下简称结题报告),并保证填报内容真实、数据准确,注意知识产权保护,不得出现《国家科学技术保密规定》中列举的属于国家科学技术秘密范围的内容。
1.项目负责人登录ISIS系统,按要求撰写结题报告并将附件材料电子化后一并在线提交;项目负责人下载并打印最终PDF版本结题报告,向依托单位提交签字后的纸质结题报告原件(不含附件材料)。项目负责人应保证纸质结题报告内容与电子版一致。
2.项目负责人撰写结题报告时,应当使用“基金委成果在线”收集本项目发表的论文。请不要将待发表或未标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和项目批准号等的论文列入结题报告;不要直接复制论文内容作为结题报告内容。
3.项目负责人应填写《项目经费决算表》,各部门负责统一办理计财处审核盖章、审计处审核盖章事宜,请自行安排时间办理。
3.自然科学基金委在准予项目结题之后,将在科学基金共享服务网(npd.nsfc.gov.cn)及国家科技报告服务系统(www.nstrs.cn)上公布结题报告。
4. 未按时报送结题材料的应结题项目,按逾期待结题处理,计入相应的限项申请范围,同时自然科学基金委将按《条例》的有关规定对项目负责人进行处理。
5.时间安排
(1)在线提交结题材料截止时间:2015年3月2日12:00;
(2)科技与国际合作处逐项审查:2015年3月2日下午;
(2)接收纸质结题材料截止时间:2015年3月3日12:00;
(4)科技与国际合作处报送材料:2015年3月3日下午。
三、项目进展报告
各部门通知项目负责人使用各自用户名和密码登录ISIS系统,按要求在线撰写《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进展报告》并提交,不需打印纸质材料;未按规定提交进展报告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时间安排:
(1)在线提交结题材料截止时间:2015年1月12日16:00;
(2)科技与国际合作处逐项审查提交:2015年1月13日上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