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6年度辅导员考核评优工作的通 知
各二级学院: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辅导员队伍建设,全面准确、客观公正地评价辅导员工作表现和工作实绩,不断提升我校学生工作的科学化水平,依据《高等学校辅导员职业能力标准(暂行)》、《山西中医学院辅导员队伍管理办法》和《山西中医学院政治辅导员岗位任务及考核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开展2016年度辅导员考核评优工作,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全校在岗工作满一年(含一年)以上的专、兼职辅导员(本年度公派外出学习、培训、病假、产假、事假超过三个月的辅导员不参加考核评优)。
二、考核时间
2016年11月—2016年12月
三、考核组织
各二级学院负责对本学院辅导员工作进行学生评价及考核;学工部负责对学校全体辅导员工作进行学校层面考核。学生评价、二级学院考核、学工部考核分别占总成绩的30%、40%、30%。考评内容详见《山西中医学院政治辅导员岗位任务及考核办法(试行)》(附件1)。
四、考核程序及工作进程
1、个人自评(11月4日—11月10日)
辅导员根据《山西中医学院辅导员队伍管理办法》规定的工作要求和岗位职责,对照考核标准,认真系统地整理工作资料,撰写个人年度工作总结。
2、学生评价(11月11日—11月20日)
各二级学院按辅导员所带班级学生数10%-20%的比例随机抽取学生,采取不记名打分方式,从工作责任心、组织管理能力、工作成效等方面对辅导员工作进行评价。学生评价用表由各二级学院自行制定并报学工部备案。
3、二级学院考核(11月21日—11月30日)
由二级学院分管学生工作的领导组织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对本学院辅导员进行全面、认真、客观的评定,并填写《山西中医学院政治辅导员二级学院考核表》(附件2)和《山西中医学院政治辅导员考核汇总表》(附件3)。
各学院于12月1日前将考核相关材料、表格加盖公章报学工部,报送材料时需另提交电子版一份。
4、学工部考核(12月1日—12月20日)
学工部考核工作组通过座谈、听汇报、查资料等形式,结合辅导员在班级日常管理、素质教育实施、奖助学金评定、学生创新创业、危机事件应对、工作论文评比等方面的工作情况对辅导员工作进行考核,填写《山西中医学院政治辅导员学工部考核表》(附件4)。
5、学校审核(12月21日—12月31日)
学工部对考核情况进行审核汇总,核算考核最终得分,初步确定辅导员的考核等级,报请校领导审批。
五、考核结果与奖惩
考核结果以最终考核得分排序,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考核奖惩依据《山西中医学院政治辅导员岗位任务及考核办法(试行)》执行。
六、工作要求
1、辅导员考核工作是加强队伍建设、促进工作发展的重要举措。各二级学院要高度重视、周密安排,成立辅导员考核工作领导组,按照考核办法要求,认真规范地组织实施。
2、各二级学院要统筹规划、合理安排考核工作进程,做好辅导员考核各项材料的收集、整理和汇总工作,确保考核工作顺利进行和考核结果客观、公正。
3、辅导员要认真对待考核工作,全面总结个人工作,按时提交工作总结,切实通过考核工作达到总结工作经验、提升工作境界、促进工作发展的目的。
附件:1. 山西中医学院政治辅导员岗位任务及考核办
法(试行)
2. 山西中医学院政治辅导员二级学院考核表
3. 山西中医学院政治辅导员考核汇总表
4. 山西中医学院政治辅导员学工部考核表
山西中医学院
2016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