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中医学院大学生文明行为规范

发布时间:2015年03月13日 来源:制药与食品工程学院  作者:学生会

为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创造良好的学风和校风,使大学生具有规范的行为、高尚的情操、真诚的品格、优雅的礼仪,成为德、智、体等方面全面发展、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特制定本《大学生文明行为规范》。

第一章 文明礼仪

  第一条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崇敬祖国的国旗、国歌和国徽。

  第二条 必须会唱国歌。在大型集会或活动中,遇到升国旗和奏国歌仪式时,要面对国旗庄严肃立,行注目礼,不准任意走动,更不允许嬉笑打闹。

  第三条 语言文明,掌握和自觉使用礼貌用语,说话不夹带不文明语言,不骂人,不开庸俗下流的玩笑,不损害他人人格尊严。

  第四条 老师上课,学生要起立,老师还礼或说“请坐”后,方能坐下。每节课必须提前10分钟到达教室,把黑板擦拭干净,做好上课准备,回答老师提问要起立。

  第五条 老师给学生答疑时,学生要主动给老师让座。

  第六条 不在校园内抽烟,不在教室吃零食,不穿拖鞋、运动短裤、背心进入教室、图书馆、食堂等公共场所。

  第七条 在楼道、楼梯、门口、人行道狭窄处遇到师长或携带包裹重物的人,应主动闪身礼让。

  第八条 遇到领导或老师,要主动问好并致意。

  第九条 在大型活动中,领导或老师到场,学生应起立并鼓掌欢迎;活动结束时要礼让领导或老师先行退场。在公共场所不前拥后挤,喧嚣怪叫。

  第十条 在教学楼、实验室、图书馆、办公楼等公共场所不大声喧哗。进入办公室、教研室等,要先敲门或喊“报告”,经允许后方可进入。

  第十一条 着装要保持整齐、洁净。除从事劳动或体育活动外,不得卷裤腿、披衣或敞怀。不穿戴有公安、武警、工商、税务、铁路、民航等具有明显职业标志的衣帽。

  第十二条 保持面目清洁、头发整洁,不浓妆艳抹,不带戒指、耳环。

  第十三条 同学之间应称呼姓名,不得称呼绰号,不称兄道弟。

  第十四条 举止端庄,朝气蓬勃,落落大方。男女生交往要得体,不拉拉扯扯,不勾肩搭背或有其他亲昵的动作,不嬉笑追逐,严禁不道德行为发生。

  第十五条 对教职工不得直呼其名,对领导、教师可称呼老师、职务、职称,对工人称呼为师傅,对医务人员可称呼老师或大夫。

  第十六条 在校内外道路行走时,不得多人并排行走,以免影响他人。

第二章  道德品行

 

  第十七条 树立爱校意识,无论何时何地都要维护学院的声誉。热爱集体,积极参加学院、系、年级、班组织的各项活动,关心集体建设,遵守集体的有关规定和各项公约,不做有损于集体荣誉和集体利益的事。

  第十八条 同学之间要团结友爱和互相帮助,不做有损于团结的事,不说有损于团结的话,不准成立老乡会。

  第十九条 爱护公共财产,爱护学院的教学设备、图书资料和各种公共设施,爱护学院的一草一木。不爬门跳窗,不攀折花草树木,不在桌椅板凳上、墙壁上乱踹、乱踩、乱刻、乱写、乱画。

  第二十条 厉行节约,不浪费水、电、粮食。做到随手关闭水龙头,在室内不黑不开灯,人少少开灯,无人不开灯。食堂用餐,要节约粮食,不随手乱倒、乱扔剩饭和剩菜。

  第二十一条 自觉遵守公共秩序。买饭、打水、购物,借还书等要按顺序排队,不拥挤,不加塞。

  第二十二条 以艰苦朴素为荣,生活不攀比,不向家长提超越家庭经济能力的过高要求。

  第二十三条 实事求是,忠诚老实,对人对事要开诚布公,言行一致。不弄虚作假,不隐瞒事实,不提供伪证。

  第二十四条 尊重他人的合法权益,不私拆他人信件,不擅用他人的物品,不制造或传播有损于他人利益和人格的流言蜚语。

  第二十五条 观看演出和比赛、做文明观众,不打哨、不起哄或鼓倒掌,自觉遵守公共场所秩序,不吃带壳、核的食物,不乱扔碎纸和杂物,保持公共场所的卫生。

  第二十六条 严格遵守治安管理的各项规定。出入校门和宿舍门要遵守制度,自觉接受门卫的管理。

  第二十七条 外出要遵守公共秩序和交通规则,遵守社会公德。乘坐公共汽车要按次序上下车,扶老携幼,遇到老人、孕妇、病残人员,要主动让座。外出实习乘车要关心、尊敬带队老师,主动给老师让坐,并礼让老师先上车或先下车。

第三章  学 习

  第二十八条 要以学为主,学习刻苦勤奋,以开拓、创新的精神学好专业知识。要热爱所学专业,立志在本学科有所建树。

  第二十九条 掌握科学的学习方法,搞好预习、听课、设计、实验、见习、实习等每个学习环节,努力提高学习效果,不断提高理论水平、动手能力,增强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第三十条 课余认真复习功课,按时独立完成各科作业,不抄袭他人作业。

  第三十一条 遵守学习纪律,上课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亲友来访不得请假缺课。

  第三十二条 每天坚持早操,自习期间要认真复习功课,不外出游玩,不做与学习无关的事,无特殊情况要在指定地点上自习。

  第三十三条 严格遵守考场纪律,在考场不违纪,不作弊。禁止向老师要分、提分。

  第三十四条 积极参加学院及各部门组织的学术活动、专业知识竞赛,开拓视野,扩大知识面。

第四章 劳动卫生

  第三十五条 树立劳动光荣的思想,不好逸恶劳,积极参加美化校园等公益劳动。

  第三十六条 在劳动中要听从指挥,自觉遵守安全规程和劳动纪律,要积极肯干,不怕脏,不怕累,不计较个人得失。

  第三十七条 努力培养良好的劳动习惯,自觉从身边事情做起,按时、认真做好劳动卫生值日,打扫教室、宿舍、环境等处卫生,在宿舍主动打水、扫地和整理宿舍的内务。

  第三十八条 讲究个人卫生,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及时理发、洗澡、洗衣、洗床单被褥等。

  第三十九条 保持宿舍的整洁、美观,不穿的衣服、鞋袜要洗净放好,不随处搁置和随意搭挂。

  第四十条 保持学习、生活环境以及校园的整洁和卫生:

  1、不随地吐痰;

  2、不乱倒垃圾,不随手乱扔污物,严禁从窗口向外抛掷物品、吐痰等;

  3、严禁在楼道内泼水,严禁从窗口向外泼水;

  4、便后要冲水,严禁往便池内投掷东西,塞报纸,倒垃圾等,以免堵塞,影响大家使用。